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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装修房屋要细化合同 切勿口头协议

十环网知识数据库整理     时间:2014-06-26 14:53:0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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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买的房子到手后是件高兴事,但装修的事往往又让不少人“头痛”。因为装修过程中存在不少“陷阱”,万一与装修公司订立合同时稍一大意,往往就会着了道,这高兴事就会成了烦心事……今天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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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正文(原文):

买的房子到手后是件高兴事,但装修的事往往又让不少人“头痛”。因为装修过程中存在不少“陷阱”,万一与装修公司订立合同时稍一大意,往往就会着了道,这高兴事就会成了烦心事……今天本报“维权使人进步”栏目收到多是反映装修中遇到的“陷阱”。面对“陷阱”作为业主的消费者该怎么办呢?今天,“帮帮团”律师就为读者们支支招。

不签合同装修生纠纷

随着新房即将装修结束,罗先生的烦恼也来了。他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他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房子,由于装修公司是同事介绍的,价格也相对合理,当时就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双方只是达成了口头协议。随着装修工程即将结束,纠纷随之而来。“整间新房的瓷砖铺得并不理想,并非如事前交代的那样。”在验收新房的过程中,罗先生发现该装修公司施工队装修的项目不是偷工减料就是马马虎虎,而且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收钱后不认账,为此闹得很不愉快。

“帮帮团”律师(广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光伟)支招:对于罗先生的情况,主要是在当初装修时没有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时,往往觉得是通过熟人介绍或是找熟人,感觉信得过就忽视了签订合同,而一旦发生纠纷,维权起来就非常困难。合同是消费者与商家定立各自权利义务的凭证,千万不要忽视了那几页纸。在此,周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装修时千万不能忽略签合同,口头协议不可取。

装修公司找理由加价

刚刚在凤岭买了新房的南宁市民廖小姐告诉记者,由于刚买了房子,资金比较紧张,多方比较之下,发现其中一家公司的报价最低,他们推出的套餐价格100平方米只要2万多元,这让她非常心动。廖小姐很快就和装饰公司达成了协议。但廖小姐的日子没开心几天,她告诉记者说:“随后的几个月,装饰公司以各种理由加价,最后导致水电超支100%,瓦工费用也多出了很多。更可怕的是,他们之前报的价格是很多项目都没有算进去的,例如打柜子、铲墙、垃圾处理等,这样一算,装修没有4万元搞不定。如果要这么多钱,还不如直接找品牌装修公司了。”

“帮帮团”律师(广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光伟)支招:市民在装修房子时,首先要多看几家公司,最好找一些信誉好的公司,同时,在审核报价的时候,也要多对比几家公司的报价。然后就是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跟装饰公司约定好,比如工程总价的增减应该在某个范围内,工程量和材料品牌也要约定好,以防以次充好,随意增项。

此外,周律师还建议要装修房子的市民装修前多向身边有过装修经验的亲戚、朋友或是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装修中应该注意哪些细节,订立合同时要加入哪些条款。毕竟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装修房子,特别是年轻人,因此多听听过来人或是专业人士的建议,能在装修中少走弯路。

装修到一半工人不辞而别

由于儿子即将结婚,2009年前韦先生为儿子买了一套新房子,2010年11月,终于交房了,于是他请了一家装修公司给儿子的婚房进行装修,可施工队装修到一半,竟突然扔下不管跑掉了。这下可急坏了韦先生,他多次与这家装修公司交涉,对方开始答应立即恢复施工,但一个月后,还是没派人上门来装修。“当时,对方在合同上承诺,保证在2个月内竣工交房。哪知道,我们交付了一大半工程款之后,施工队中途竟突然不辞而别,留下这个烂摊子,我们到处找也找不到人。后来进一步了解才知道,是老板欠工人工资,工人不肯干活了。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

“帮帮团”律师(广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光伟)支招:韦先生的情况,主要责任还是在装修公司。虽然施工队走了,但是合同的主体装修公司还在,如果装修公司仍然拒不履行装修义务,为韦先生找施工队完成装修,那么韦先生可以要求解约,同时向装修公司要求赔偿,然后再另寻别的装修公司。如果与装修公司交涉后仍然没有结果,那么韦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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