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网知识数据库提供免费浏览整站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施工验收 >> 正文
 

装修施工验收流程

十环网知识数据库整理     时间:2014-06-29 18:08:00   【我要评论

分享到:

内容提示:(一)装修施工结束后,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二)管理处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

十环网知识数据库信息:
施工验收信息编号:202627
施工验收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施工验收信息说明
以下施工验收信息由发布机构发布,从施工验收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施工验收正文(原文):

  (一)装修施工结束后,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负责人共同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

  (二)管理处在当日内组织验收人员(机电维修组主管及技术人员、公共事务组主管及管理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装修如无违章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如发现有违章情况,按违章处理办法办理。

  (三)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完工验收"栏目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四)管理处的保安组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装修企业应给予一定赔偿。

  (五)装修企业当日清场离开。

  (六)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一个月后,管理处的公共事务组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没有问题,由公共事务组主管在《装修申请表》内注明"复验合格"后,送管理处主任审批,由财务部退还装修人及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

  (七)装修施工验收时,装修人有违章装修行为的,公共事务组主管应视情况按规定作出估价,列清扣款数额,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将扣除清单一份交装修人,一份交财务组,由财务组按以下方法扣款:

  1、先从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中扣款;

  2、装修企业的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装修人的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3、扣除装修人的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装修人给予赔偿;

  4、装修资料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关键词:装修 验收

友情提示: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其中部分知识由免费会员发布,来源于十环网,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电话:021-36375289


标签: 验收   流程   施工 相关知识
  • 验收泥工注意六个细节
  • 家装中期验收七大要点
  • 新房怎样验收细节是关键
  • 隐蔽工程验收注意六要素
  • 验收隐蔽工程须特别注意
  • 上海市电器施工及验收准则
  • 验收洗菜盆安装要点
  • 怎样验收新房细节处
  • 全装修房验收窍门
  • 新房验收须注意事项

  • 转载请注明:十环网(谢谢合作)

  • 上一篇: 家装验收得分段来进行
  • 下一篇: 新房验收支妙招
  • 热 门 搜 索

    热门知识

    绿 色 标 志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由国家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认证,由十环标志网提供认证与咨询方面问题解答.
    第三批200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

          
    中国环境标志          绿色环保联盟

    绿色环保联盟: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发起,由企业自律,绿色环保联盟和消费者监督,企业从设计到生产以及销售都要履行绿色环保公约,建材和装饰材料可以申请加入,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企业优先加入!

    十环联盟企业

    网站首页 | 认可标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供应 | 商城 | 求购 | 行情 | 公司 | 展会 | 资讯 | 招商 | 品牌 | WAP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