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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信息编号:19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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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正文(原文):
劳动仲裁部门认为,原单位与设计师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因无补偿条款无效 市民李先生与一家装修公司签劳动合同时约定,如果李先生提出辞职,那么,他两年内不得从事该行业,否则赔偿违约金。后来,李先生以单位未给其交纳劳动保险为由要求辞职,李先生的原单位将他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友情提示: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其中部分知识由免费会员发布,来源于十环网,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电话:021-3637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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