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网知识数据库提供免费浏览整站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家观点 >> 正文
 

精装修的维权知识 这三大问题千万不能忽略

十环网知识数据库整理     时间:2014-06-26 17:16:00   【我要评论

分享到:

内容提示:在本页浏览全文 ( 共 2 页 ) 导语:近来,随着楼市限购等调控政策的深入,开发商面临着巨大的销售压力。不少开发商打出“精装修住宅”“全装修交房,拎包入住”等优惠促销。精装修住宅

十环网知识数据库信息:
专家观点信息编号:196921
专家观点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专家观点信息说明
以下专家观点信息由发布机构发布,从专家观点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专家观点正文(原文):

在本页浏览全文 >>( 共 2 页 )

导语:近来,随着楼市限购等调控政策的深入,开发商面临着巨大的销售压力。不少开发商打出“精装修住宅”“全装修交房,拎包入住”等优惠促销。精装修住宅入住方便,无需装修、省时省力的优点也吸引了相当一部分购房者。然而,当你在享受精装修住宅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你是否留意过精装修住宅的保质期?遭遇精装修质量纠纷时,你是否了解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如果你忽略了这些问题,请千万别错过这篇报道,它将为你的精装修爱巢加上一把安全锁。

精装修维权三大问题千万别忽略

1、地面渗水交房1年内开发商保修

案例

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半夜楼下的邻居来敲门,说你家的卫生间漏水,弄坏了他家卫生间的吊顶和浴霸,要求你砸了已经装修好的卫生间,重新做防水,并赔偿他的损失?

家住朝阳区管庄的邓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邓女士2009年购买了管庄的某精装修楼盘位于12层的两居室。2010年3月入住后,一直没有遇到什么问题,直到当年冬天楼下的邻居找上门,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卫生间存在漏水隐患。随后邓女士把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全部损失。后经调解,邓女士和开发商达成协议,由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并责成物业负责卫生间墙面和地面防水维修。邓女士维权胜利的关键就是《住宅之质量保证书》中关于屋面和地面防水保质期的规定。

案例解读

房屋漏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当你的房子漏水时,由谁负责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呢?这就要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规定了。

北京市要求开发商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必须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规定了正常使用情况下,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质期。其中明确要求: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专家提示

住宅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计算,案例中邓女士在2010年3月入住,冬天发生卫生间地面渗漏,还处在保修期之中。此外,由于邓女士未对卫生间墙面、地面进行违规拆改,属于正常使用范畴,也是邓女士胜利维权的关键。

法规链接

1.《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还对住宅其他部位、部件的保质期做了如下规定: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2.《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保质期的规定给出了前提,即要求用户正常使用,否则“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当你在享受精装修住宅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你是否留意过精装修住宅的保质期?遭遇精装修质量纠纷时,你是否了解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友情提示: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其中部分知识由免费会员发布,来源于十环网,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电话:021-36375289


标签: 大问题   这三   千万不能 相关知识
  • 二手房投诉居高不下 六大问题要注意
  • 家装涂料易出现的几大问题及处理
  • 瓷砖施工常见的几大问题
  • 装修维权面临五大问题
  • 木制品易出现四大问题
  • 木质衣柜保养有诀窍 七个禁忌千万不能犯
  • 夏季装修铺地板注意5大问题
  • 谨慎低碳厨房装修的四大问题
  • 巧用植物解决风水大问题
  • 樟木家具千万不能放卧室

  • 转载请注明:十环网(谢谢合作)

  • 上一篇: 客厅的装饰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下一篇: 返回列表
  • 热 门 搜 索

    热门知识

    绿 色 标 志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由国家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认证,由十环标志网提供认证与咨询方面问题解答.
    第三批200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

          
    中国环境标志          绿色环保联盟

    绿色环保联盟: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绿色环保委员会发起,由企业自律,绿色环保联盟和消费者监督,企业从设计到生产以及销售都要履行绿色环保公约,建材和装饰材料可以申请加入,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企业优先加入!

    十环联盟企业

    网站首页 | 认可标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供应 | 商城 | 求购 | 行情 | 公司 | 展会 | 资讯 | 招商 | 品牌 | WAP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