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丝蛋白、丝素、水解蚕丝……美容化妆品新奇成分名目繁多,但记者调查发现
“美丽元素”真假无法检测
“天然蚕丝提取,与人体肌肤亲和性特强的‘蚕丝蛋白酶’,能很好地渗入肌肤底层。深度滋润、快速修护……”这是化妆品老品牌“百××”35g净白亮肤隔离霜对其重要成分“蚕丝蛋白”的宣传描述。不过,广州市质检院国家化妆品检验中心的专家向羊城晚报记者明确表示,由于标准缺失,该产品是否含有“蚕丝蛋白”根本无法检测出来。
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由于目前化妆品行业效果评价标准只有“安全性、防水性和防晒度”三种,一些化妆品在成分和效果上随意“玩概念”已非常普遍。
A “主打成分”无法检测
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化妆品市场发现,不少化妆品广告宣传中的“主打成分”令人感觉既陌生又可疑。
记者在天河一间百货商店的欧××专柜看到,其展示的“纯澈亮白系列”美白产品宣传册中,提到一种名为“黄芩根提取物”的物质,据称,该物质可“抑制皮脂氧化”,再与维生素C衍生物相结合,起到“改善暗黄现象”的作用。但对于这种“黄芩根”究竟是何物,该物质又如何对抑制皮脂氧化起作用,宣传内容中均无提及。
在另一侧的柏×专柜,该品牌的一套“T区护理”产品中,也强调其产品含有多种不同成分,如“神经酰胺(促进细胞粘连,补水保湿)、多元醇(净化水质、保湿)、金缕梅(促进血管收缩、收敛毛孔)”等。
这些看起来“很神”的成分,消费者多数是一头雾水。
记者在广州大学城内的一家超市看到一款“百××”35g净白亮肤隔离霜,宣传资料称其含有“蚕丝蛋白”和“丝素”,这些究竟是什么?真能“令肌肤白皙粉嫩,光滑透亮”?
作为国家级质检机构,广州质检院设有“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备按国际最先进标准开展关键项目的检测能力。该中心负责人席绍峰表示:“要检测出化妆品是否含有宣传中所指的成分,前提是这些成分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标准。某些写得很含糊的东西,是检测不出来的。”
以“百××隔离霜”为例,席绍峰表示:“首先,蚕丝蛋白可能是很多种蛋白质的混合物,没办法定义什么是蚕丝蛋白,所以就无法检测。”“可以在实验室检测出的化妆品成分都是确切的物质,例如高锰酸二钾。但市面上化妆品成分表述含糊,实验室无法检验。”
B 美容功效“难以考评”
记者调查还发现,不仅有些化妆品宣称的成分令人起疑,其鼓吹的使用效果也神乎其神。
在天河一家大型商场,记者看到一套祛痘产品,其中包括“油控暗疮面霜”、“粉刺修复膏”等。记者从其宣传册上看到,粉刺修复膏号称通过“24小时消炎祛肿催熟痘痘”的方法进行治疗,并称“临床效果验证”其“痘痘治愈有效性”达80%。
在一楼的碧××专柜,记者看到一套保湿系列产品,其宣传单中有这样一段话:“生物学家于喜马拉雅山深处发现了存在千年之久的神奇能量———喜马拉雅粉晶盐”,这种“神奇的保湿能量不仅能即刻注入满溢的水分,更能启动肌肤天然的造水机能,开启肌肤内部的活水循环”。
这些化妆品宣称的“美白、补水、紧致、祛痘”等美容效果是否能够通过专业检测机构的审验?席绍峰表示,要对美容产品的使用效果进行权威评价,“目前还不可能!”因为除了防晒指数、防水性能以及安全性标准之外,国内外目前均无其他化妆品功效检验标准,无法对美容效果进行评价。
据了解,目前化妆品检验合格,是指达到QB/T1857产品标准。这个标准里大部分要求都有详细的数值,比如PH值、色泽、耐寒耐热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但不能说达到什么功效就合格,没达到就不合格。”席绍峰表示。
究其原因,在于影响化妆品效果的因素太多,难以完全控制的变量更多。席绍峰认为:“人体始终在变化。比如休息得好,气色就会好。不同个体之间还有差异,所以难以制定一个固定标准,这是国际难题。”“即使是看似简单地以角质层含水度为衡量标准的保湿功效,也难以给出一个统一标准。”
之所以防晒指数以及安全性标准能有统一检验标准,是因为其效果相对客观,易于检验。“防晒指数的客观性在于有一个计算公式,测出的SPF是15就是15,是20就是20。而安全性评价则是根据受试者有否出现过敏反映、也相对客观。”
因此,实验室对化妆品功效只能给出一个统计学概念上的评价。“比方说有30人试用产品,每天使用一次,连续使用一个月,其中有50%认为有一定效果,有10%认为效果很好,20%认为没效果……”席绍峰说。
C 律师建议勿轻信广告
权威检测机构对化妆品的宣传成分和宣称的美容效果均无法准确评价,普通消费者如何才能明明白白地为“美丽”埋单?
为了解消费者对美容和化妆品的了解程度,记者随机采访了两位市民。田女士说,她用过多种美白与保湿产品,感觉“保湿产品的作用不大,美白的更是完全没效果。”记者问及是否了解一些所谓“保湿因子”之类的产品成分,田女士说:“这些应该都是吹出来的吧。”田女士表示,购买化妆品时几乎从不看产品成分。
另一位消费者林女士则认为:“选到了适合自己的保湿产品其实还是有效的,但美白产品就真的不太见效。”林女士称,自己常购买祛痘产品,但一定会留意产品成分,例如该产品的天然成分较多还是化学成分较多,如看到太多且看不懂的成分,“宁愿不买”。
对于这些问题,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明表示:“由于国家对多数新型化妆品成分没有明确的定义和国家标准,所以导致质检机构也无法判断是否含有与广告相符的成分,消费者也无法明明白白消费。从监管的角度看,确实存在空白,但是主管部门对此也无能为力。”
至于化妆品宣传的效果大多无法量化评价的问题,唐明认为:“没有标准,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就无法对化妆品的美容效果进行评价,因此,面对神乎其神的宣传,消费者只能提高警惕,勿轻信广告。因为就算实际使用效果不佳,消费者维权也并不容易。”(谭超、潘叙序、龙雨嫣、林佩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