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读者报料称,一名产妇在深圳同某妇科医院生产时,由于医院照顾不当,造成产妇大出血,胎儿死亡。医院则称,事先提醒过产妇住院进行治疗,但产妇一直拖了20多天才住院观察,且产妇本身羊水过少、胎儿脐带绕颈,医院已承认负全责,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赔偿数额上。
记者赶到该院时,产妇家属和医院正在就赔偿问题进行商议。据产妇的丈夫何先生说,9月11日8时左右,他陪妻子来到该院生产,在进行B超检查时,胎儿的胎心音和呼吸都是正常的,当天下午1时左右,产妇进入产房。“她从下午1时进去一直没人看护,其中昏死过两次,直到下午4时之后才有医生看她,当晚7时20分,有医生出来说要剖腹产,并让我填写表格,因为再一次通过B超显示,胎儿已经没有胎心音了。过了不久,一名医生出来做我的思想工作称,第一时间要抢救大人,胎儿是保不住了。”何先生说,当时医院给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将胎儿的头部打碎,疏散出来,而另一个是在产妇阴道口拉一个口子,将死胎拉出来。
何先生选择了第二种方案,随后产妇出现大出血,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并且紧急输血。家属质疑院方,在妻子生产的过程中曾两次出现昏迷,而这段时间没有医生和护士在身旁,拖延了抢救时间,导致胎儿死亡,向医院索赔73万元。
据该院妇产科郑姓主任说:“产妇在生产的那天同时有四名产妇在生产,人手确实有些紧,但是我们有人员巡查,时刻注视着产妇的整个生产过程,并不是没人看护。”至于胎儿的死因,郑称最好通过司法鉴定得出。她同时称,胎儿的死因要综合认定,产妇曾出现过期妊娠、羊水过少,胎儿也出现了脐带绕颈,“我们曾劝产妇在8月20日住院观察,可是产妇直到9月11日才住院,医院并没有否认责任问题,对产妇的后期治疗也是免费的。在谈判的时候我们甚至提出负全责,可是家属还在闹事,不让产妇进入病房。”郑主任说,西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昨天已赶到现场,根据法律认定,医院需要赔付20万元左右。 (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