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 招标 | 采购 | 新闻 | 价格 | 产品 | 名录 | 黄页 | 论坛 | 标准 | 报告 | 知识 | 图库 | 视频 | 排行榜 | 展会 | 资料 | 工具 | 十环 | 证书 | 标志 | 投稿 | 投诉 | 设为首页

本栏目总共有 38542 条建材知识 历史数据12万条
热门关键字:  地板  石材  瓷砖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中心 > 健康知识 > 内容

湖北医疗单位擅自获取遗体器官将被吊销移植资质

2011-08-06 09:15:22      十环网

  医疗单位擅自获取遗体器官,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移植医院资质。这是正在征求意见的《湖北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里列示的。昨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8月26日前,该条例在省政府法制网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该意见稿,遗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遗体接收、器官获取机构应当尊重并妥善保存接受的遗体,在首次利用遗体前,应以适当方式举行尊重遗体的缅怀纪念仪式。

  利用完毕的遗体,由接收遗体的机构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后妥善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改变遗体和器官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遗体和器官。捐献人的近亲属临床使用器官的,应当优先予以安排。

  意见稿还列示,未经批准擅自获取遗体器官捐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州以上卫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最高可并处3万元罚款,违法获取的遗体器官,责令交有资质的获取机构处理。

  对改变捐献遗体器官用途,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买卖捐献的遗体器官用于商业活动的,由省卫生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并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获取机构,取消其获取机构资格。楚天都市报 (记者望隽 通讯员陆宜峰)


上一条:男子患肠坏死已50多天未进食 父亲切肠救子(图)
下一条:9岁男孩重达60公斤 小鸡鸡"不见了"只能蹲着尿
来源:荆楚网   作者:网络  

 分享: 分享到QQ空间 转贴到开心网 分享到校内网 添加到百度搜藏 Sina ViVi 添加Google书签 Yahoo收藏 添加到鲜果 转发到新浪微博我要评论】【进入论坛】【招标网



  • 最新建材新闻



  • 最新视频新闻




绿色标志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标志,由国家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认证,由十环标志网提供认证与咨询方面问题解答.
第三批200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

      
中国环境标志          十环产品标志

十环产品标志: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和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发起,由企业自律,十环产品评定办公室和消费者监督,企业从设计到生产以及销售都要履行绿色环保公约,建材和装饰材料可以申请加入.

推荐十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