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4月26日电(范丽芳)记者从26日召开的太原市医改工作会议获悉,太原市政府分别与10个县(市、区)政府签订2011年度医改目标责任书,以确保医改任务顺利完成。
2011年是山西实施三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医改任务的完成,太原市政府与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等10个政府部门签订《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内容涉及7个方面55项指标,如政府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医,每月补助不低于400元,空白村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医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财政部门按行政村卫生室农业户籍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设或确定1所村卫生室,并作为新农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等。
此外,责任书还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管机制等具体措施进行规定。
“我们要将目标责任书内容公布于众,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太原市副市长李俊明强调,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就医改情况向市政府做出书面报告,对医改三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做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者,还应对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