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3月6日电 (孙贤迅 陈华准)福建今年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日在此间透露,今年,福建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152元人民币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而农村人员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的幅度更大,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补助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今年,福建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121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将继续稳定在90%以上;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同时,福建要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为让更多的福建百姓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有关人士表示,今年福建还将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据悉,日前福建省与国务院医改办签订了2011年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至明年2月上述目标都将将得到落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