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到今天,黑道白道都有朋友,只是不到那一天,我就不会麻烦他们,需要麻烦他们的时候,只要说一声,现在不就是花钱办事吗?……”这段录音,摘自整容留下后遗症的女士芳子(化名)提供的录音原声。录音中,这位自称“黑道白道都有朋友”的女子,正是本报在去年12月1日报道的《整容留下一串后遗症九名女士整容出问题“美容博士”躲猫猫》中的“美容博士”马艳。
整容留下后遗症的芳子是外地来疆务工者,10个月前,芳子先后花了2.1万元做了面部及隆胸手术。可是,直到现在,芳子的胸部仍然流脓,且伴有异味。1月25日,自治区人民医院整形科诊断:芳子的左乳隆胸术后感染,伤口处分泌物多,粘稠,乳白色有白线1厘米取出。医生建议芳子尽快取出假体,否则感染面会继续扩大。
芳子说,她的病与马艳给她做的隆胸术有直接关系。为了收集关键证据,她今年1月中旬带着录音设备,与马艳进行了“对话”。
效应 多家整容诊所有问题
2010年12月1日、15日,本报以《整容留下一串后遗症》、《乌鲁木齐整容业乱象揭秘》为题,报道了凌子等9名女士,因整容留下后遗症,维权遭遇了重重困难。
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反响。据了解,乌市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了检查组,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18家医疗美容诊所、5家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其中一家美容诊所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一家聘用非卫生人员,大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手术过程未作麻醉记录及配备相关的抢救药品和设施,部分医疗美容机构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检查组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乌鲁木齐伊丽医疗整形美容诊所给予取缔,并对5家情节严重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经过媒体报道、职能部门的整顿,凌子等受害者维权之时,经马艳整容留下后遗症的芳子站了出来。
证据 “讨回”美丽有多远
家在克拉玛依,今年41岁的王恒告诉记者,去年6月,马艳在克拉玛依某美容院“走穴”时,她花4800元为自己做了切眉、取眼袋、拉皮等手术。没多久,她眼底出现了疙瘩,为了治疗疙瘩,王恒赶到乌鲁木齐“张秀云诊所”,让马艳“补救”。此时,旧伤未愈,在马艳的劝说下,王恒又掏了6800元,做了嘴部下角提升术。
然而,手术后的王恒脸部肿胀,疼痛,流脓,心理已经发生变化,动不动就发火,吵架,终于丈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与她离婚。
为了维权,王恒来到新市区卫生局投诉,因缺乏证据,维权受挫。
同王恒一样,隆胸留下后遗症的芳子也为缺乏证据烦恼。
芳子说,手术失败后,她觉得马艳只要能医好她的手术后遗症就行。然而,10个月过去,伤口仍在流脓。
芳子为了收集证据,近日带着录音设备来到马艳的诊所与马艳对话。
从整个录音里,我们可以听到马艳和芳子的对话。关于手术费用的问题,关于流脓处理的问题,关于给芳子买火车票的问题等。
马艳说:“术后的48到72个小时,如果出问题那是手术的原因,超过这个时间,就是自身问题。”“你对线节有反应,最好的线都给你用上了,但还是不行出现气泡也是正常的,我的假体也不会有问题。”
芳子想索要自己在术前签过字的那个协约,马艳说:“这个按规定只留在医院不给个人。芳子说协议上面的一些内容是后面加上去的,马艳矢口否认“这些资料主管部门都拿走了我保留了一份存到了另外一台电脑里了,我这样做,既保护了我自己,也保护了你们。”
最后,芳子提出要马艳为她所花销的手术费用出一个收据马艳一口回绝,随即说出了“我干到今天,黑道白道都有朋友只是不到那一天,我就不会麻烦他们,需要麻烦他们的时候,只要说一声,现在不就是花钱办事吗?……”
马艳 退手术费拉拢受害者
首府多家媒体对马艳整容事件报道后,马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曾经的受害者慧子和莉莉,以退还手术费为由,希望“惠子干妈”和“莉莉妹子”能站出来,说手术没有失败,只是“个体差异”。
“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先拿到钱,取到与马艳之间发生关系的证据再说。”莉莉说,不管如何,她不会放弃自己的维权。
记者在莉莉、惠子与马艳的《和解协议书》上看到:合同分甲乙丙三方;甲方张秀云诊所;乙方马艳;丙方为莉莉、惠子。
《和解协议书》让丙方承认甲方和乙方在实施美容手术过程中,其资格资质程序手术方法、用药等均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是符合我们身体特质的,甲方和乙方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美容医疗或违反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并认为该手术的后果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并没有给我造成任何人身财产、精神上的损害,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诉求、检举等。
莉莉、惠子在签订了这份《和解协议书》后,又见到了马艳安排的“记者”。莉莉告诉记者:“当时我确实说了,可以不告马艳,但我绝没有说手术没问题的话。”
关于凌子、惠子等人的维权之路,新疆广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贵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凌子、惠子等人维权之路艰难但一定要鼓起勇气,拿起法律武器,坚定维权的信念。(记者郭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