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儿童患六大疾病最高可报销80%—90%
全省开始试点,六合为试点区之一
记者从昨天(2日)召开的(江苏)全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患白血病、先心病类的6个重大病种患儿将获得新农合试点补偿,费用支付比例最高可达90%。其中,我市六合区为试点区。
6个重大病种具体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试点地区除了六合,还包括江阴、镇江、江都等省内其他的13个地区。
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介绍,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试点病种范围。而优先选择这6个病种先行试点,主要考虑到这些病种卫生部已有明确临床路径,且医疗费用较高、预后较好。其中,凡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具备相应手术指征农村儿童,将全部实施手术治疗;对第一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患儿,实施全程规范化临床路径治疗。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我省对试点病种限定了治疗标准,最低的如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患儿,每例治疗标准是1.6万元;最高的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儿,每例治疗标准为25万元。其中,新农合对儿童先心病的补偿比例要达到限定费用标准的70%,对家庭比较困难的患儿再给予医疗救助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对于白血病患儿的治疗,新农合将支付限定费用标准的80%,抗生素、血制品费用除外。
此外,我省对试点病种还设立了定点救治医院,南京地区先心病定点救治医院有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白血病定点救治医院有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市儿童医院。
本报讯(通讯员 苏振新 实习生 杨逸 记者 许琴)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近日正式出台《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对患有4类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实施慈善救助。据悉,这一制度的实施在全国是率先之举。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救助对象为我省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的孤儿(含弃婴、无人抚养儿童)和纳入医保统筹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
上述对象身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4类疾病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患儿住院和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费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后余下的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给予救助。其中,省级慈善救助资金对苏北、苏中、苏南地区分别承担70%、50%、20%,各市、县也要成立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承担其余部分。救助标准为:孤儿由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低保家庭患儿由慈善救助资金承担80%,低保边缘家庭患儿由慈善救助资金承担50%。
《实施意见》对救助程序及结算方式也有明确规定。患儿应在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对特殊情况需异地转诊的,按医保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慈善救助费用由县级慈善会在患儿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在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补助、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后,将应由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资金支付的医疗救助费用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救助费用不直接交给受助儿童或其监护人。对于异地转诊救治的,其费用由救助对象家庭按医保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办理转诊手续并支付医疗费用后,回原籍办理医保补偿、医疗救助补助和其他救助后,向县级慈善会申请救助。(倪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