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在市场上已热销15年之久、使用寿命长达10多年的产品,至今未被纳入国家三包规定的产品目录中,其售后服务完全依靠厂商的自我承诺和信誉,消费者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遭遇产品故障自然会遭遇服务暗门。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近年来关于太阳能热水器售后服务的消费投诉层出不穷,特别是在产品的主销地农村市场上,太阳能热水器服务无人问津、服务乱收费、承诺不兑现等情况层出不穷。
产品未进三包目录
一位来自浙江的太阳能企业高管私下抱怨,“太阳能企业没有资格谈售后服务,现在这一领域也谈不上服务体系,服务网点基本空白,完全是谁卖谁装谁服务。由于没有三包法的限制,一些企业承诺根本不兑现,还有不少企业只生产不销售不服务。”
“这一行业的服务乱,乱得让你无法想象,不是企业不兑现,而是整个行业没有统一的游戏规则。如果大企业不作为、国家不完善法规,太阳能企业服务迟早要出大问题。”一位来自青岛的太阳能企业人士发出了这样的担忧。
目前,我国对于产品的三包规定,主要是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内容实施。这一规定对于所有涉及商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均有强制性约束作用。目前,电视机、冰箱等大家电以及燃气热水器、微波炉、吸尘器等小家电,均要遵守国家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整机1年,关键部件3年”免费服务。不过,记者在《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并未发现太阳能热水器的身影。
于2009年实施的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太阳能热水器也被纳入其中。不过,记者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招标文件中看到,投标企业对于售后服务,参照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整机保修一年及以上,关键部件[水箱、太阳集热管(器)、支架等]保修三年及以上。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书律师则告诉记者,“这意味着,国家通过家电下乡政策,对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售后服务明确规定了三包内容,但对于未中标的,此前已卖给农村用户的太阳能产品,其服务又应该如何保证?没有统一的法规规定,很容易在市场上引发服务扯皮、推诿等情况。”